近日,锦屏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拖欠抚养费纠纷案件。被执行人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,主动一次性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孩子的抚养费。
申请执行人龙小某与被执行人单某抚养费纠纷一案,龙某与单某于2015年按照农村习俗办酒举行婚礼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,双方同居并生育儿子龙小某。后双方因感情破裂,单某于2017年独自外出,与龙某分居生活,龙小某随父亲龙某生活。2018年,单某与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。因单某没有支付抚养费,龙小某于2019年诉至锦屏县人民法院,经法院判决,单某每月支付龙小某抚养费300元直至龙小某年满十八周岁止。判决生效后,单某并未按期支付抚养费。龙小某于10月15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8400元。
执行过程中,执行法官向单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,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依法查询单某财产,然而单某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。单某就像人间蒸发一样,通过监控其银行余额也未有变化,其家人也表示不知其去向,案件一时陷入僵局,执行法官及时调整办案思路,通过多方查询联系到被执行人的现任丈夫陆某,陆某表示,不是不愿意支付龙小某抚养费,因为双方有隔阂,单某不愿与龙某联系。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析理,孩子是父母的责任,即使离婚,作为孩子的母亲依然有义务履行法律责任并关爱孩子的成长,经双方当事人协商,单某一次性履行完生效文书确定的抚养费。至此,一起涉及民生的抚养费纠纷案得以顺利执结。